2011年10月尾,广东局接到投资者举报,反应方某通过开设q群、博客等方法宣布荐股信息,招揽会员并收取用度,涉嫌不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运动。
接到举报后,广东局连忙组织事情职员举行核查。经查,方某等人最初通过建设肇庆市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,销售电脑配件。2010年起,方某通过新浪网、东方财产网等网站开设博客,以“逍遥掌门人”的网名宣布大宗信息,对大盘走势作出谈论、推荐股票,以此诱导客户以每套人民币3800元的价钱向其购置“股神剖析师”软件。
现实上这套软件是方某以低价从上海一家公司整套购得,软件自己对炒股并无任何作用。投资者一旦购置了此软件,就被允许加入“逍遥掌门人q群”以及“黑马牛股实战群”,分享方某所谓“独家信息、原创股评”。方某逐日向群成员推荐股票,点评大盘及个股走势,加入q群的投资者每年还需缴纳360元软件维护费。
2012年5月29日,广东省公安部分建设专案组,组织抓捕了方某及其团伙成员。经审讯,自2010年起,方某吸收客户800余人,收取软件购置及维护费约400万人民币,不法赚钱360余万元。
但具有讥笑意味的是,自称“善于捕获板块热门和龙头个股”的方某,自己通常从不炒股,其荐股内容只是逐日从网上网络整理而成的,并非方某及其团伙的研究效果。投资者完全可以从媒体上果真揭晓的股市剖析、研究文章中获取。
2012年11月,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讯断方某犯不法谋划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分金五万五千元,没收相关违法所得。